百首灵签第七十六签 萧何注律 中平 辛己
三千法律八千文
此事如何说与君
善恶两途君自作
一生祸福此中分
圣意:问争讼 且断理 求财禄 当揣己 病早礼 势莫使 婚更审 方吉利
东坡解:吉凶多变 非止一端 言不尽意 当以心观 福因积善 祸胎稔恶 知所趋避 宜自先觉
碧仙注:讼庭有险莫胡行 无是无非梦不惊 祸福原来无定数 权衡善恶自分明
解曰:此签谋为阴事。神不之吿。如法律操自官府。岂得预行宣洩。唯是祸福无门。全由善恶判断。所为善自应得福。皿恶自应得祸。祸福之机人自知之。将求福而避祸。可不急去恶以迁善哉。
释义:律文刑书也。三千以罪条言八千以字数言。生死轻重权归刑曹。非外人所得与闻。故云如何说与君也。然有不可知而可知者。决之于善恶两途而已。善恶惟人自作。则祸福亦惟人自求之耳 。盖凡事当务善以去恶也。圣意深切著明。人其凛之。
占验:一生入场毕。自谓文字得意。占此竟无名。后取原卷观之。前场密圈拟元。后场则涂扶不堪矣 。此第三、四两句之验也。
典故:汉萧何沛郡丰人微时尝为刀笔史后佐涣麻故定天下为宰相以功封郑侯汉既一统以三章之约非可长治大下乃 命萧何注律使民知所守法焉